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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林春又依言到了那旧大厦的天台,不知是陈秋刻意选或是什么的,又是他们那晚去跳楼的那幢大厦,这一晚上面只有一片骯脏凌乱,但没有灯笼了。

林春在八点时刚好到了,那时陈秋已在拍照,也不知有否注意林春来了没有。林春两手插入衣袋,倚在一角阴暗的墙壁,观看陈秋的姿态。平常的陈秋其实不像女生,他没有少女气息,只是五官长得精细一点,所以总的来说还是一个长相俊秀的男生而已。

骨架不算纤细,只是四肢修长,因此陈秋每次spy都做一个聪明的选择:s古风美人,或是日式美人,以阔袍大袖的裙衫掩饰自己的身段,单只露出一张脸、至锁骨,去迷惑世人,他很少会选择迷你裙和贴身衫,不似有的男生偏要穿水手服装女生,却只落得一个评语——「噁心」。

上次林春碰见陈秋在扮月娘,这一晚他穿的是唐装,似乎是在s武则天。明黄色的绸段、朱红色的里衫,锁骨至胸口均裸露出一片奶白的肌肤,胸部垫得高高的,还戴上一梳夸张的银饰项链,头上梳了一个高大的髺,远看过去看不清插了什么头饰,只看见一个像金步摇的东西,陈秋一动,那金金银银的小帘子便颤颤抖抖的摇曳。

几个男生在打灯、拍照,当中有一张脸有点熟的,啊,就是同班的那个戴志,想不到他也会用那种看起来很专业的黑色相机拍照。有一件事颇为出乎林春意料之外的,就是那班拍照的龙友并不是一脸色迷迷的下流样子的,反而专心致志,那模样说不定比考试答题时还认真。

也许他们全部都是被陈秋的美所吸引过来的,就像花朵的蜜吸引蝴蝶蜜蜂来采蜜那般自然。林春不会说他们下流,因为他自己都是想看陈秋的美才来的。

林春喜欢美的事物,所以他爱读文学,那里有文字的美。在街上逛,他也能看见各种事物的美:仰望街灯时,彷似有一颗光得发刺的明星朝自己飞过来,长长的单车径延伸到无限,好像在夜晚街灯的照射下,如一条妖嬈婀娜的金蛇。仰头,交映婆娑的枝叶遮盖着天空,街灯的光从叶隙间漏入,好似洒上了一大把金粉般。

只有在欣赏美的时候,林春才能忘我。他忘了自己只是一个叫「林春」的书呆子,忘了自己每天都要上补习班和学琴,忘了自己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,他只是一个纯粹的欣赏者,和各种美丽的事物作一种精神交流,他的心会跳,扑通扑通,林春觉得自己介乎于存在与不存在之间,去到一个出神的境界了。

陈秋的眼睛,是林春最爱的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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